Policy

个人信息处理方针(修订建议版)

依据现行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体系编制的建议版,供法务审核后替换使用。

Privacy Policy · Proposal

个人信息处理方针(修订建议版)

修订建议版

以下是依据现行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30条及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编制指南(2025·2026年修订)重新编写的建议版。经法务审核并指定保护负责人后,可替换为正式方针。正式方针可在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页面。

SquareTech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30条,为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迅速、顺畅地处理相关投诉,制定并公开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。

第1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

公司为下列目的处理个人信息。所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下列目的以外的用途;如使用目的发生变更,公司将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8条另行取得同意等,履行必要的措施。

  • 官网咨询受理及回复:受理产品、报价、IR、招聘及媒体咨询并回复处理结果
  • 厂区访客登记:出入管理与安全保卫
  • 招聘:接收申请、进行选拔、通知结果
  • 廉洁举报:举报受理、调查及回复

第2条 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保存、使用期限

类别收集项目保存·使用期限
联系我们姓名、公司名称、电子邮箱、联系方式、咨询内容、附件处理完成后1年
来访登记姓名、所属单位、联系方式、访问日期时间及目的、会面负责人自来访日起1年
招聘应聘姓名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、简历及自我介绍中填写的内容选拔结束后180日内销毁(收到返还或删除请求时立即销毁)
廉洁举报姓名·联系方式(可选)、举报内容处理完毕后保存3年
自动收集访问IP、浏览器类型、访问日期时间、Cookie3个月(访问记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存1年)

第3条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

公司仅在第1条规定的目的范围内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,且仅在取得信息主体同意、法律有特别规定等符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7条及第18条的情形下向第三方提供。目前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的情形。

第4条 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

受托方委托业务
Amazon Web Services(首尔区域,ap-northeast-2)官网静态文件托管(S3·CloudFront)

本官网托管于韩国境内(首尔区域),通过咨询、支持等途径收集的个人信息不会转移至境外。

第5条 个人信息的销毁

当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届满、处理目的已达成等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,公司将立即销毁该个人信息。电子文件形式的信息以不可恢复的方式永久删除,纸质文件则予以粉碎或焚烧。

第6条 信息主体与法定代理人的权利、义务及行使方法

信息主体可随时向公司行使查阅、更正、删除、停止处理个人信息的请求以及撤回同意等权利。权利可通过书面、电子邮件、传真(FAX)等方式行使,公司将对此立即采取措施。

第7条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

  • 管理措施:制定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,最小化个人信息处理人员并开展培训
  • 技术措施:访问权限管理、访问控制、传输区间加密(HTTPS)、访问记录保存及防伪造、防篡改
  • 物理措施:机房及资料保管室的访问控制

第8条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、运行及拒绝

公司官网为方便使用可能使用Cookie。用户可在浏览器设置中拒绝保存Cookie,拒绝后部分功能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。公司不使用以广告及行为信息收集为目的的第三方Cookie。

第9条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
  •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:[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待确认]
  • 联系方式:privacy@squaretech.co.kr(待确认) · 031-376-5400

第10条 权益受侵害的救济方法

  •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:(无需区号)1833-6972 / www.kopico.go.kr
  •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:(无需区号)118 / privacy.kisa.or.kr
  •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侦查科:(无需区号)1301 / www.spo.go.kr
  • 警察厅网络侦查局:(无需区号)182 / ecrm.police.go.kr

第11条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变更

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2026年11月1日(拟施行 · 待确认)起适用。如有变更,将于施行7日前通过官网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