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现行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体系编制的建议版,供法务审核后替换使用。
以下是依据现行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30条及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编制指南(2025·2026年修订)重新编写的建议版。经法务审核并指定保护负责人后,可替换为正式方针。正式方针可在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页面。
SquareTech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30条,为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并迅速、顺畅地处理相关投诉,制定并公开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。
公司为下列目的处理个人信息。所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下列目的以外的用途;如使用目的发生变更,公司将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8条另行取得同意等,履行必要的措施。
| 类别 | 收集项目 | 保存·使用期限 |
|---|---|---|
| 联系我们 | 姓名、公司名称、电子邮箱、联系方式、咨询内容、附件 | 处理完成后1年 |
| 来访登记 | 姓名、所属单位、联系方式、访问日期时间及目的、会面负责人 | 自来访日起1年 |
| 招聘应聘 | 姓名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、简历及自我介绍中填写的内容 | 选拔结束后180日内销毁(收到返还或删除请求时立即销毁) |
| 廉洁举报 | 姓名·联系方式(可选)、举报内容 | 处理完毕后保存3年 |
| 自动收集 | 访问IP、浏览器类型、访问日期时间、Cookie | 3个月(访问记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存1年) |
公司仅在第1条规定的目的范围内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,且仅在取得信息主体同意、法律有特别规定等符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7条及第18条的情形下向第三方提供。目前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的情形。
| 受托方 | 委托业务 |
|---|---|
| Amazon Web Services(首尔区域,ap-northeast-2) | 官网静态文件托管(S3·CloudFront) |
本官网托管于韩国境内(首尔区域),通过咨询、支持等途径收集的个人信息不会转移至境外。
当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届满、处理目的已达成等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,公司将立即销毁该个人信息。电子文件形式的信息以不可恢复的方式永久删除,纸质文件则予以粉碎或焚烧。
信息主体可随时向公司行使查阅、更正、删除、停止处理个人信息的请求以及撤回同意等权利。权利可通过书面、电子邮件、传真(FAX)等方式行使,公司将对此立即采取措施。
公司官网为方便使用可能使用Cookie。用户可在浏览器设置中拒绝保存Cookie,拒绝后部分功能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。公司不使用以广告及行为信息收集为目的的第三方Cookie。
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2026年11月1日(拟施行 · 待确认)起适用。如有变更,将于施行7日前通过官网公告。